建設單位可申請容缺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,但容缺辦理的材料需在一定時限內補充提交。
具體可申請容缺辦理的申請材料及后補承諾時限規定如下:
1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勘察報告,容缺材料后補承諾時限需在施工圖審查完畢前且均不超過10個工作日:
(1)勘察合同(復印件1份);
(2)由勘察單位開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(原件);
(3)勘察資質和鉆探勞務資質(復印件1份);
2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,容缺材料后補承諾時限需在施工圖審查完畢前且均不超過10個工作日:
(1)規劃部門批準的總圖(復印件1份);
(2)設計合同(復印件1份);
(3)由設計單位開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(原件);
(4)設計資質證書(復印件1份)
3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,容缺材料除第3項“市政工程預算書”的后補承諾時限為5個工作日,其余需在施工圖審查完畢前且均不超過10個工作日:
(1)規劃部門批準的總圖(復印件1份);
(2)設計合同(復印件1份);
(3)市政工程施工概預算1份(原件);
(4)設計資質證書(復印件1份);
4、專項設計項目,容缺材料第2項“工程預算書”的后補承諾時限為3個工作日,其余需在施工圖審查完畢前且均不超過10個工作日:
(1)設計合同(復印件1份);
(2)工程預算書(原件);
(3)幕墻項目需要提供規劃相關手續;
(4)設計資質證書(復印件1份);
5、廣電、通信網絡工程,容缺材料第2項“工程預算書”的后補承諾時限為3個工作日,其余需在施工圖審查完畢前且均不超過10個工作日:
(1)設計合同(復印件1份);
(2)工程預算書(原件);
(3)設計資質證書(復印件1份);
貴陽市工程設計質量監督站
2020年7月8日